淺論《顏氏家訓》與《顏氏家訓集解》之得掉
作者:陳冠偉(中南年夜學法學院博士后研討人員、文學院講師)
來源:《原道》第28輯,東方出書社,2015年10月出書
時間:孔子二五六六教學場地年歲次乙未臘月十一日辛丑
耶穌2016年1月20日
內容撮要:《顏氏家訓》是關于“治家教子之學”的優秀著作,其宗旨是“忠孝”,其思惟內容是合適中華優秀傳統文明主流思潮的;在一些細節方面(如避諱)存在疏掉。《顏氏家訓集解》校勘精準,解說年夜都正確;但對顏之推的一些批評是有爭議的,其“《禮經》早已掉傳”的說法是錯誤的。
關鍵詞:《顏氏家訓》《顏氏家訓集解》忠孝禮王利器
家訓,往往是一家的長者對全家人的訓告和唆使,拿本身的經驗和認識講座場地啟示后人該若何觀察世界、判斷長短、處理問題,向后人提出長輩的勉勵和盼望。中華平易近族在配合的長期的社會生涯中,發掘而總結出了修齊治平之學:“身修而后家齊,家齊而后國治,國治而后全國平。”在中華平易近族優秀而寶貴的傳統文明中,“齊家”從來就和“修身”“治國平全國”之學融匯于一體,“家訓”從來就和社會、國家事業親密地聯系在一路。《顏氏家訓》指題署為“北齊黃門侍郎顏之推撰”的《家訓》一書。該書反應了南北朝時期有名的文人學者顏之推的人生觀和思惟學識,共七卷二十篇。《顏氏家訓》流傳于中國社會至今已聚會場地經1400多年,是中華平易近族歷史上記錄“家訓”的眾多書里的一種,因其體系巨大交流、內容豐富而聞名于世。《顏氏家訓集解》[1]是由有名學者王利器搜集歷朝歷代對《顏氏家訓》所作的注釋,結合本身的見解編撰而成,其成書、出書,至今也有30多年了,是一部研討《家訓》的權威之作。這兩部著作都有其明顯的過人之處,獲得研討者們的反復征引和贊譽,關于其錯誤或缺乏之處則談得未幾。《集解》雖然論及《家訓》的缺憾,但其批評卻未必完整妥當,並且并未察覺本身亦有疏掉。
一、《顏氏家訓》的宗旨與價值
記錄或反應中華平易近族傳統文明的文獻寶庫中,有良多關于“家訓”、“家禮”、“家規”的文獻資料,這些文獻都可以歸類為“治家教子之學”這樣一個內容豐富的系列。貫穿于這個系列的主旨之一,可以用兩個字來歸納綜合,即“忠孝”。這與傳統十三經之一的《孝經》之旨是分歧的。唐明皇在《孝經序》里點明了《孝經》之旨:“上古其風樸略,雖因心之孝已萌,而資敬之禮猶簡。及乎仁義既有,親譽益著,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,故因嚴以教敬,因親以教愛,于是共享空間以順移忠之道昭矣……是知孝者德之本歟!”[2]宋邢昺作疏說:“經云正人之事親孝,故忠可移于君……事親能孝,移之事君則為忠……《論語》云:‘孝弟也者,其為仁之本歟。’今言‘孝者德之本歟’,歟者嘆美之辭。舉其年夜者而言,故但云‘孝’,德則行之總名,故變仁言德也。”
顏之推撰《家訓》,無疑也屬于“治家教子之學”這一系列,其宗旨與《孝經》也是相通的,都強調“忠孝”。《家訓》二十篇的第一篇《序致》,首句話就說:“夫圣賢之書,教人誠孝。”王利器在《集解》里證明,“隋人避文帝父楊忠諱改為誠”(第19頁),所以“誠孝”就是忠孝。正因為《家訓》凸起了“忠孝”之旨,合適統治階級的請求,所以該書自產生以來,歷代統治階級的文人評價很高。王利器的《集解·敘錄》就留意到:“袁衷等所記《庭幃雜錄》下寫道:‘六朝顏之推家法最正,相傳最遠。’王三聘《古今事務考》二寫道:‘古今家訓,以此為祖。’”(第1頁)《顏氏家訓》能夠聞名全國,對后世產生嚴重影響,其緣由除了本身本來的文字優美和內涵深奧,獲得統治階級的推重也是主要原因。
在宣揚忠孝思惟這一靈魂的指引或管制下,《家訓》對晚輩提出了具體而必備的請求。譬如第三篇《兄弟》說:“二親既歿,兄弟相顧,當如形之與影,聲之與響;愛祖先之遺體,惜己身之分氣,非兄弟何念哉?”(第40-41頁)第八篇《勉學》說:“自古明王圣帝猶須勤學,況凡庶乎……夫明六經之指,涉百家之書,縱不克不及增益德性,敦厲風俗,猶為一藝,得以自資……諺曰:‘積財千萬,不如薄伎在身。’伎之易習而可貴者,無過讀書也……”(第141,153頁)第二十篇《終制》向后人交接本身的后事,說:“本年老疾侵,儻然奄忽,豈求備禮乎?一日放臂,洗澡罷了,不勞復魄,殮以常衣……親友來餟酹者,一皆拒之。汝曹若違吾心,有加先妣,則陷父不孝,在汝安乎?”(第536頁)
上引錄的三段文章,各有其義蘊。出自《兄弟》的一段,教導后人兄弟之間相互友愛,屬于中華平易近族傳統的“孝悌”之道。出自《勉學》的一段,勉勵后人向學(低請求是學技藝),勉勵后人用功讀書。《終制》是寫遺囑的文章,請求后人為本身辦喪事從簡,以免“陷父不孝”。良多喪禮儀式都省往了,譬如“復魄”之儀,“親友來餟酹”之儀,被立遺囑者明文禁行了。“復魄”之儀,見于《禮經·士喪禮》,即后人為剛剛逝世往的人招魂,現代喪禮中常見,表現活著的人盼望剛剛逝世往的人復活。[3]權貴家庭的葬禮往往極盡鋪張,而前人愈甚于今,這般家訓卻出自“黃門侍郎”的親筆,這在前人之中瑜伽場地是少見的。而由于顏之推的祖先后事從簡,假如顏之推本身的葬禮規模太過講究,不僅違背了他一貫以來“往奢”的理念,也會使他有不孝之嫌。是以顏之推不要后人在他逝世后實施“復魄”之儀和“親友來餟酹”之儀,表白了其思惟境界上的超脫和對忠孝之道貫徹究竟的決心。
前引三段文章證明:該書引導后人友愛兄弟,勤學而“得以自資”,本身做忠孝之人,千萬不要“陷父不孝”。在其余篇章里,還有請求後代養成“慕賢”“往奢”“不惜”等好習慣的意愿。這樣的家訓是合適中華優秀傳統文明主流思潮的,即便從明天的觀點來看,也沒有誤導晚輩走歪門正道之嫌。顏之推在《家訓》中向后人介紹了平生做人和治學的經驗,這些經驗對后人的為人處事、讀書治學都有著主要的指導感化,對后世特別是宋以后有著深遠影響。可以說,治文史、治經學、治禮學、治社會學、治倫理學者不成不讀《家訓》。
二、《顏氏家訓集解》的優點
王利器是飽學年夜儒,有名文獻學家,他在《集解·敘錄》的最后兩行說:“一九五五年蒲月初稿,一九七八年三月五日重稿。”這部五十萬字的書,自初稿、成書到出書,經歷二十五年之久,令人對王利器治學的勤奮和嚴謹肅然起敬。據《集解·敘錄》,“這部集解,是以盧文弨抱經堂校定本為藍本,而校以宋本、董正功《續家訓》、羅春本、傅承平本、顏嗣慎本、程榮《漢魏叢書》本、胡文煥《格致叢書》本……”(第11頁)藍本之外的校本少說也有十三種之多。王利器之前,沒有哪位收拾息爭說《家訓》的學者找過統一種書的這么多版本。找對藍本與校本,對校勘學家而言是極其主要的。王利器為收拾《家訓》確定藍本,搜羅眾校本,顯示了校勘學家的本質。
后面的文義考辯息爭說之功,則得力于王利器校勘學之外辨彰學術、考鏡源流的功夫。這里從《集解·教子篇》舉例為證:“齊武成帝子瑯邪王,太子母弟也……及太子即位,王居別宮,禮數優僭,不與諸王等;太后猶謂缺乏,常以為言。年十許歲,驕恣無節,器服玩好,必擬乘輿;常朝南殿,見典御進新冰,鉤盾獻早李,還索不得,遂年夜怒,訽曰:‘至尊已有,我何意無?’”關于這里“禮數”的解釋,常見被懂得為“禮貌、禮節的等級”;“何意”則不難被懂得為“什么意思”或“何以”。
王利器為“禮數”加注釋說:“古言禮亦謂之數,《左傳》昭公三年:‘子太叔為梁丙、張趯說朝聘之禮,張趯曰:善哉!吾得聞此數。’媒介禮,后言數,此二文同義之證。《詩·小雅·我行其野序》鄭玄箋云:‘刺其不正嫁娶之數。’即用數為禮。”(第32頁)這里關于“古言禮亦謂之數”的判斷是有根據的。王利器舉昭公三年《左傳》為證,足以說明問題。別的還可以在文獻中找出若干證據。《昭明文選》卷二家教十三任彥升《出郡傳1對1教學舍哭范仆舞蹈教室射》詩首句云:“生平禮數絕。”禮數指的就是作為“國之干也”的禮。韓愈詩《桃源圖》有“禮數分歧樽俎異”之句,而“樽俎異”表現的就是“禮數分歧”。[4]《新唐書·裴耀卿傳》:“班爵與公同而禮數異,何也?”[5]禮數即為禮遇。這些文獻證據都可以說明,王利器關于“禮數”的說法是對的。
王利器為“何意”加注釋說:“何意,猶言孰料。《古詩為焦仲卿妻作》:‘新婦謂府吏:何意出此言?’《御覽》九六〇引《幽明錄》:‘空中有罵者曰:虞晚汝何意伐我家居?’”(第33頁)這里說“何意”的意思是“孰料”,也是對的,把這兩個書證里的“何意”換作“孰料”,很是順暢。還有未錄出的書證,見于《北齊書·儼傳》,其實與顏之推《顏氏家訓·教子第二》說的“齊武成帝子瑯邪王”如此是統一個意思。
上文的意思是要說明:王利器撰《集解》,校勘精準,解說年夜都言之有據,年夜都可以信賴。所以《集解》被公認為解讀《家舞蹈場地訓》的權威之作。《家訓》配上《集解》,才幹個人空間在中華禮義之邦的傳統家風教導中發揮更好的感化。
三、《顏氏家訓集解》的缺憾
《集解》自出書問世以來,讀者從中獲1對1教學得良多方面的教益,可是也難免會產生一些疑問:王利器對顏之推和《家訓》的批評所有的都對嗎?譬如顏之推在《家訓·終制》臨末請求后人“朔看祥禫”之際不成“有加先妣”、“陷父不孝”之后,又向后人表現盼望說:“若報罔極之德,霜露之悲,有時齋供,及七月半盂蘭盆,看于汝也。”王利器加注說:“不忍違眾而忘親之說,最足說明封建士年夜夫佞佛之心思,顏氏之以此看于後輩,正復爾爾。”(第541頁)
暫且不論顏之推假如信佛能否應該被批評。“七月半盂蘭盆”一句,其實依然與孝道有關。《佛經年夜辭典》云:“釋教于每年七月十五日(僧安居竟之日)以百種供物供三寶,請其威,獲救七世之怙恃……《盂蘭盆經》曰:是佛門生修孝順者,應念念中憶怙恃甚至七世怙恃,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怙恃,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,以報怙恃長養慈愛之恩。”[6]可見顏之推此言是為報怙恃長養慈愛之恩,是忠孝之念,應該可以諒解。
王利器在注釋中又說:宋來源根基注:“本無‘七月半盂蘭盆’六字,卻作‘乃忠孝信不辱其親所看于汝也’。案:《續家訓》及各本與一本合。”于是王利器引別的學者的說法,證明顏之推信佛,且無“七月半盂蘭盆”六字之一本為“后人”所改。但這畢竟只能算揣測之詞,說服力不強。《北齊書·文苑列傳》本傳并沒有說顏氏佞佛。所以假如不克不及從顏之推本身寫的詩文里找到關于他信佛的證據,只好判斷王利器對顏氏“佞佛”的批評缺乏以服人。可是在王利器看來,顏之推還有更嚴重的問題。《集解》對《家訓》有如下的一段批評:“他一方面頌揚‘不平二姓,夷、齊之節’,一方面又強調‘何事非之君,伊、箕之義也。自年齡已來,家有奔亡,國有吞滅,君臣固無常分矣’。一方面宣稱‘生不成惜’,‘見危受命’,一方面又指出‘人身難得’,‘有今生然后養之,勿徒養其無生也’。因之,他雖‘播越他鄉’,還是‘靦冒人間,不敢墜掉’,‘一手之中,向背這般’,終于像他本身所說的那樣,‘三為亡國之人’。但是,他還在向他的後輩強聒:‘泯軀而濟國,正人不疚’……當其興酣落筆之時,面對本身之‘予平生而三化’,‘往來賓主如郵傳’者,吾不知其將自居多麼?”(第3-4頁)也就是說,王利器認為顏之推言不由衷,雖然有時向後輩宣揚“誠孝”(忠孝)之道,但實際上奉行的是活命哲學而不忠不孝,甚至可說是恬不知恥。王利器的見解當然是有根據的,其根據就在《家訓》和該書之外的顏之推的詩賦(特別是《觀我生賦》)。王利器從此中錄出了一些清楚地表現不忠不孝的句子,如“三為亡國之人”,“予平生而三化”。其意清楚是顏氏自承朝三暮四,無忠貞可言。
“三為亡國之人”與“予平生而三化”句意思雷同,都出自《北齊書·顏之推傳》全文著錄的《觀我生賦》。顏之推本身的注釋是這樣的:“在揚都,值侯景殺簡文而篡位;于江陵,逢孝元覆滅;至此而三為亡國之人。”王利器據此作出判斷說,“此賦作于齊亡進周之時”,這當然是合適事實的。其實還可以推斷:假如《家訓·終制》要說著者“四為亡國之人”,“予平生而四化”,也是合適歷史事實的,因為后來周亡進隋了。
但是王利器的觀點其實是有待商議的。評判一個人對國家能否忠貞的標準,自古以來并不完整統一。文天祥面對元廷之刑,敢于成仁取義,那是對宋朝宋君的忠。他可以說“而今而后,庶幾無愧”,[7]可以高歌“留取赤忱照歷史”。[8]但并不料味著一切人都要像文天祥一樣為國捐軀才是盡忠。如顏之推,雖然“四為亡國之人”,“平生而四化”,但他應該是沒有亡國之責任的。小戴輯《禮記·曲禮下》:“國君逝世社稷。”[9]《年齡公羊傳》襄公六年:“國滅,君逝世之,正也。”[10]在傳統觀念中,交流在國家需求國君為國獻身的時候,假如國君敷衍塞責,那就叫做于國不忠,史書就可以批評此君不正。而顏之推既不是國君,也不是手握兵權的將共享空間領。從“侯景殺簡文而篡位”“孝元覆滅”“齊亡進周”到周亡進隋,顏之推在這樣的歷史大水之中是無力的。他雖然平生而四化,先后有四位與他同時的國君個人空間倒下,但他和萬千臣平易近一樣,并沒有必須為這四君殉葬的責任。僅僅是以判斷顏之推四為亡國之人而有不忠之罪,顯然有掉公平。
其實依孟子的觀點,顏之推不單無需為亡國之君盡忠,並且有來由視亡國之君為寇讎,假如國君視臣平易近如草芥的話。“寇讎何服之有!”[11]王利器批評、諷刺顏之推為人不忠,有過分之嫌。另據野史記載,顏氏后人(譬如顏清臣)恰是由于《家訓》的教導與陶冶,成績為特出史冊的年夜奸臣。[12]
顏之推之為人忠孝是值得確定的,《家訓》在中國傳統文獻的治家教子系列的位置也應予確定。當然不是說《家訓》其書一點問題也沒有,然就其年夜體而言,就其總的思惟傾向而言,《家訓》宣揚忠孝,勉勵隋唐以來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盡力走正途,至多稱得上是一部好書。而王利器說:“此書仍不掉為祖國文明遺產中一部較為有效的歷史資料。”(第7頁)這樣說當然也沒什么問題,只是評價嫌低了點。此中對顏之推其人其書的批評,畢竟過分了點。
由于《家訓》“觸及范圍,比較廣泛”,要真正讀懂該書,已屬不易。要對此書做準確的解說和評價,力圖防止“顏氏所譏之‘妄下雌黃’”,實在有比較多的困難。但是王利器畢竟是一代有名國學年夜師,在社會科學諸領域(譬如哲學、史學、文字音韻訓詁之學)造詣頗深,是以在解說《家訓》的過程中,年夜部門時候顯得游刃有余。王利器著作甚豐,其著作表現出作者對中華平易近族傳統文明頗為高深的真知灼見。以《集解》而論,王利器的《序錄》留意到《家訓》“對于研討《南》《北》諸史”,“研討《漢書》”,“研討《經典釋文》”,“研討《文心雕龍》”,都“可供參考”;而指出此中“《音辭》一篇,尤為治音韻學者所當措意”(第7-11頁):這就足以顯示王利器治學獨具只眼,可謂出手非凡。《集解》二十篇中還可以舉出良多例子來詮釋該書的嚴重價值。雖然如前文所言,《集解》亦有“有掉公平”和“缺乏以服人”之處,但這并不影響其總體上的優越。
如若再考核《集解》的成書時期:此書撰作于二十世紀八十年月之前(“1955年蒲月初稿”,“1978年3月5日重稿”),恐難免受當時左傾思惟路線以及批孔反右的影響。有鑒于此,《集解》對《家訓》的思惟內容方面的批評,即便有些過分,又是可以懂得的。不過,在學術史方面,《集解》也有值得商議的說法。上面舉一個例子。《家訓》第一篇《序致》有“雖讀《禮傳》”句,《集解》為《禮傳》作注解如下:“《禮傳》,所以別《禮經》而言,《禮經》早已掉傳,今之《禮記》與《年夜戴禮記》,即《禮傳》也。”(第22-23頁)這里說“《禮傳》,所以別舞蹈場地《禮經》而言”,說“今之《禮記》與《年夜戴禮記》,即《禮傳》也”,都對,可以證明王利器之于禮學是有功夫的,至多不是內行。可是他還說“《禮經》早已掉傳”,這是很有爭議的,甚至可以說是一年夜掉誤。
關于禮籍的最早的著錄見于東漢班固的《漢書·藝文志》:“《禮古經》五十六卷。《經》七十篇。《記》百三十一篇。[注]七十子后學者所記也。”[13]1878-1956年活著的常州有名文獻學家顧實著作《漢書藝文志講疏》,講述“《禮古經》五十六卷”這一句說:“此《禮》古文經也。僅十七篇與今文經同,馀并亡逸。”又對《藝文志》“經七十篇”一句作解說云:“此《禮》今文經也。劉敞曰:‘此七十與后七十皆當作十七,計其篇數則然。’劉說是也。”[14]北宋有名學者劉敞以為禮今文經就是《儀禮》十七篇,而顧實認可劉敞此說。關于《漢書·藝文志》所載禮書中經與記的關系,南宋朱熹說得最清楚。他說:“《儀禮》是經,《禮記》是解《儀禮》。如《儀禮》有《冠禮》,《禮記》便有《冠義》;《儀禮》有《昏禮》,《禮記》便有《昏義》。以致燕射之類,莫不皆然。”[15]這樣看來,假如僅僅說《禮經》有掉傳而亡佚者,沒有什么問題;但假如按王利器所言,說“《禮經》早已掉傳”,似乎《禮經》早已完整不成得見因此今已不知其為何物了,顯然是不正確的。事實上,《禮經》不僅傳至后世,后人學者還多有惹人矚目標研討結果。上個世紀五十年月初往世的曹元弼師長教師撰有《禮經學》;[16]而曹元弼的門生沈文倬師長教師同樣結教學果斐然,被公認為“當今治《禮經》之第一人”。[17]
要之,中國傳統禮籍中經與傳記的關系,本來是明白的。譬如《漢志》中《周官經》與《周官傳》明為經傳關系。《周官經》就是傳存至今的《周禮》,只不過在漫長的流布過程中丟了《冬官》罷了。“《禮經》早已掉傳”這一論斷,反應持此說者若非一時掉言,則既不了解禮籍中《禮經》與《禮記》的關系,又不明白禮籍流布的歷史與現狀。
當聚會場地然,禮籍中《禮經》與《禮記》的關系,能夠也存在別的的說法。有學者說:“三國魏時期,《禮記》升格為經。”“《禮記》的升格為經,意味著它已經獲得與《儀禮》等量齊觀的資格,已經擺脫附庸的名分,蔚共享空間為年夜國。”[18]所以,出現《禮記》就等于出現《禮經》了。但無論采取哪種說法,說《禮經》久已掉傳都不當當。更何況《顏氏家訓》一書引“禮”多處,此中(如第六篇《風操》)清楚地說是征引《禮經》。既這般,天然不克不及說“《禮經》早已掉傳”。
綜上所述,《集解》確實存在一些缺憾。但即便從中再找到一兩處疏掉(生怕也不是最基礎找不出),也不克不及改變我們對此書的總的見解,就其整體而言,《集解》是一部優秀的著作。
四、《顏氏家訓》的疏掉
雖然前文對王利器批駁《家訓》的一些觀點提出了異議,不過顏之推的《家訓》也不是一點問題都沒有。所謂鴨蛋雖密也有縫,此中還是能發現一些問題。
譬如《家訓·序致》:“夫圣賢之書,教人誠孝。”前文提到,王利器已指出:“誠孝,即忠孝,隋人避文帝父楊忠諱改為‘誠’。”《家訓·養生》有“行誠孝而見賊”句,王利器注云:“誠孝即忠孝,之推避隋諱改。”(第334頁)應該說,王利器的說法是有事理的,古時避諱是很主要的禮制,顏之推在撰作時顯然也留意到并遵從了這一點共享會議室。但是《家訓》的避諱卻是不完整的。
譬如《家訓·勉學教學場地》有“猶能以學成忠”句,王利器引近代有名學者、經學家龔道耕注:“《家訓》忠字皆作誠,避隋諱,《序致》篇‘圣賢之書,教人誠孝’,是其證。此當作‘以學著誠’。”(第193頁)宋本此句作“猶能以學著忠誠”。顏之推在這里就沒有避諱,此中緣由雖不成考,但結合全書來看能夠是大意之故。《家訓·勉學》又有言:“眾人讀書者,但能言之,不克不及行之,忠孝無聞,仁義缺乏……”(第161頁)此處的“忠孝”又沒有避諱。
又,據前文引過的《集解·終制》“及七月半盂蘭聚會場地盆”句注,宋來源根基注謂一本無“及”下六字,全句作“及盡忠信不辱其親所看于汝也”。王利器謂“《續家訓》及各本與一本合”,又引清代學者趙曦明說“固宜有此言”。既這般,這里的“盡忠信”為何不避隋文帝父楊忠諱,也是讓人生疑的。
總之,假如不是版本之誤,那就只要一種解釋,著者未能堅持避諱的原則。究其緣由,若是偶爾忘記了當時“忠”字要避諱,則有粗枝大葉之掉;若是原來就還有考慮,則有違背禮制之嫌。顯然這里是顏之推一時忽視的能夠性更年夜。避諱本來是件麻煩事。“忠孝”恒言,每逢碰著要說“忠孝”的時候,立刻要避諱改說“誠孝”,偶爾出錯也是可以懂得的。假如還要從《家訓》一書中找差錯,大要多是這一類情況。所謂瑕不掩瑜,就年夜體而論,《家訓》與《集解》一樣,是一部相當優秀的著作。有志于學習或研討中國傳統文明的人,讀一讀《家訓》和《集解》,都能從中獲得借鑒或教益。
注釋:
[1]王利器:《顏氏家訓集解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1980年版。下引《顏氏家訓集解》簡稱《集解》,僅在註釋適當地位標注頁碼;《顏氏家訓》簡稱《家訓》。
講座場地[2]《十三經注疏·孝經注疏》,中華書局1980年版,第2540頁。
[3]鄭注:“復者有司招魂復魄也”,見《十三經注疏·儀禮注疏》,第1128頁。
[4]《文選》,中華書局1977年版,第333頁。
[5]《新唐書》卷127,中華書局1975年版,第4454頁。
[6]丁福保:《釋教年夜辭典舞蹈教室》,文物出書社1984年版,第622頁。
[7]《宋史》卷418,中華書局1977年版,第12533-12540頁。
[8]《全宋詩》卷3舞蹈教室598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1998年版,第43025頁。
[9]《十三經注疏·禮記正義》,第1259頁。
[10]《十三經注疏·年齡公羊傳注疏》,第2302頁。
[11]《十三經注疏·孟子注疏》,第2726頁。
[12]《唐書·顏真卿傳》。《顏氏家訓集解瑜伽場地》所附顏氏后人撰寫的多篇序跋亦可為證。
[13]《漢書·藝文志》,中華書局1962年版,第1709頁。“[注]”是班固自注,本無“注”字。
[14]顧實:《漢書藝文志講疏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1987年版,第42頁。
[15]《朱子語類》卷85《禮二·儀禮》,岳麓書社1997年版,第1971頁。
[16]曹元弼:《禮家教經學》,《儒躲》精華編73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2012年版。
[17]《儒學與中國傳統文明·沈文倬師長教師學術紀年》,中華書局2006年版,第589頁。
[18]呂友仁:《五講》,《儒家講座場地文明研討》第3輯,北京三聯書店2010年版,第273-274頁。
責任編輯:姚遠